但如果僅是權限問題,可以依照下述方法解決:
- 檔案總管,[工具] - [資料夾選項] - [檢視] - [使用簡易檔案共用],把這個項目"取消勾選",按[確定]。
- 要取得擁有權的資料夾,按滑鼠右鍵選 [內容] - [安全性] - [進階] - [從父項繼承套用到子物件的全項項目....],取消打勾,按[套用]
會問,要[複製]還是[移除]?,建議選[複製]。 - 切到[擁有者]頁面,新增本機帳號,例如:Administrator(HOST NAME/Administrator),且底下[取代子物件與容器的擁有者],打勾,按[套用]。
如此則可取得該資料夾的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