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日 星期三

下載新歌供播放 女學生挨告

注意了,有的網頁上會播放音樂, 請站長注意是否有違反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全文來自:民視新聞網

根據自由時報今天出刊的報導指出,刑事局昨天循線逮捕了一名,在網路上下載歌曲,並放在自己所屬部落格供人播放收聽的16歲女學生。女學生表示非常後悔,也允諾不會再犯。而她所下載歌曲的網站是在香港,目前唱片公司已經跨海提出告訴年僅16歲的女學生,當時就是從這個「星樂網」下載了四首七月底才發行的新歌,而且還張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供網友播放收聽。雖然事後她已經將歌曲刪除,不過因為唱片公司已經報案,所以警方還是依法將女學生逮捕。提醒您不要非法下載。

3 則留言:

  1. 天啊~~这个让我想起了GNU之父讲的一个故事:
    在学校老师教我们如何与朋友进行分享,但是现在我们却要对孩子说:“你不能与他人分享,那将触及法律。”

    是不是,在音乐方面也建立一个GNU呢?

    回覆刪除
  2. Gawain:

    之前有聽過類似的方案,就是由一些創作者提供音樂片段,免費無償公開使用,大家可以自由組合這些音樂片段變成自己的東西。但似乎沒有規範最後的完成品也必須公開授權。

    音樂檔案格式也有 Open 的:OGG

    回覆刪除
  3. 雖然她有不對的地方,但是這些少數的公司只敢欺負學生或小老百姓,實在讓人不爽。

    她所下載的歌曲是試聽用途,放在網頁上分享也沒有營利目的,實在是小題大作。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