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6日 星期三

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部分文字內容改編自中央社新聞稿)

去年由行政院新聞局訂定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在今天正式實施,未來違法的網路業者,將會面臨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由於網路資訊流通的便利性及其不設限的開放性,誘發兒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層出不窮,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免於受到不當資訊影響,行政院新聞局特地委由「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負責執行,在今天推出一套網路分級過濾軟體供使用者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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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每個網站必須要能夠讓訪客清楚知道這是不是一個限制級網站。凡屬於限制級網站,必須要在網站首頁上標明「限」的字樣。如果屬於限制級網站,卻未清楚標明,則將觸犯法律,明年一月起,將對未標示的網站業者開罰,依據兒童福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將處以新台幣十萬到五十萬不等的罰鍰。

光是分級當然不夠,分級之後,反而讓兒童更容易找到限制級網站。也許搜尋引擎可以針對這個來開發限制級網站的內容搜索?

因此有一套因應的軟體被開發出來了,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aiwan Internet Content Rating Promotion Foundation, TICRF)發佈了一套分級過濾軟體,使用者必須搭配類似過濾軟體,才不會看到限制級內容。 過濾軟體開放免費下載,此軟體符合國際通用的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標準外,更參酌台灣民情與文化,設計了一套台灣分級系統,為四類二級制,以鼓勵父母師長根據兒童青少年的身心發展狀況、以及各家庭不同的教育方式、文化背景等,來調整適合其程度的分級尺度,以保留更彈性與多元化的空間。

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及其軟體下載的網址:http://www.tic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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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話,今天小朋友的電腦能力多半比家長還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個軟體應該很快就會被小朋友破解了吧。所以可能很快就會不了了之了吧。

1 則留言:

  1. 對於這個法律我想針對的是年輕父母
    或是數位落差比較小的父母
    更有可能的是針對這一輩年輕人並且期待他們將來當父母有一種心理準備
    只是父母該怎麼與小孩相處
    這種事情應該是透過法律嗎?
    這倒是我覺得挺應該思考與辯論的地方

    期待你繼續關注這個問題
    也歡迎你來這邊看看
    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i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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